安邦护卫: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杭州
目录
会议议程 ...... 2
会议须知 ...... 4
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 5
议案二 ...... 7
议案三 ...... 9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主持人:吴高峻董事长
五、参会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七、会议议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主持人介绍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4、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5、董事会秘书及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6、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7、股东(或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8、计票人统计选票;
9、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2、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三、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进行。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自我介绍并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23年,非独立董事余兴才、独立董事马登科因职务变动先后辞去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提名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卢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3,993股,与公司董事长吴高峻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诸葛斌先生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卫东,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至2017年,历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科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大队长、警务保障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2017年6月至2024年2月,担任安邦护卫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安邦护卫集团总法律顾问;2024年2月起任职安邦护卫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议案二
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23年,非独立董事余兴才、独立董事马登科因职务变动先后辞去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提名王韬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韬,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金道(钱塘区)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任职于省市公安政法部门,具有多年执法调研、立法研究的工作经验,并在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安保办公室工作中获个人三等功。在商事争议解决、刑民交叉及证券类犯罪、公司内控及合规建设上富有经验。
议案三
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1、提名章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经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章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提名梁程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经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梁程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章磊先生、梁程程女士两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吕玉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磊,男,1975年11月出生,民建浙江省直综合七支部副主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涉外)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综合监督部)总经理。历任浙江省杭州市邮政局行业管理处干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南路证券营业部职员、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梁程程,女,198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0年至2021年,历任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投资管理一部投资专员、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任职浙江省浙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至今任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