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377转债代码:113575
2023年9月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员,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六、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5、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决议。
七、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处理。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八、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票,计票人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14:30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会议议程:
一、宣读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二、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吴丽娜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
原条款序号、内容 | 新条款序号、内容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动车驾驶培训;销售日用百货、汽车;汽车驾驶员考试场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汽车租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 第十四条 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销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报刊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审议。
议案二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计划投资24,6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累计投入金额18,01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占计划投入金额的比例为73.21%。“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购买新能源车1000辆,已全部置换达到更新年限的燃油训练车。新能源车在驾驶培训中的使用,实现了节能降耗、减少排放,降低了公司的燃料和维保成本,增强了学员学车的体验舒适感。公司秉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创了“VR+AI+实际道路训练”三位一体的智能驾驶培训模式,突破了传统驾驶培训模式的限制,越来越受到行业的认可和学员们的欢迎。在此智能驾驶培训模式下,学员学车的部分教学在VR上完成,而“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募投资金已购买的新能源车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新能源车,可以满足位于北京大兴总部的驾驶学校的实际教学使用。因此,经过公司慎重评估论证,“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终止,尚未使用的金额6,590万元不再继续投入。若后期需要增加新能源车,公司将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本次拟将“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中尚未使用金额6,59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募集资金的15.40%,实施主体为湖北东方时尚,用于购置约370辆新能源汽车,单价不高于18万元/辆,用于在武汉驾驶学校的教学培训。湖北武汉是公司全国性布局中的重点城市。湖北东方时尚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力推进武汉驾驶学校的建设和开业。2020年以来,公司武汉驾驶学校的建设和开业进度受到公共卫生事件较大的影响,场地建设也需要按新规及大纲要求进行调整和升级。随着今年初全国疫情防控全面放开,武汉驾驶学校目前验收工作有序进行,购置车辆、城区分部选址等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武汉驾驶学校和公司各子公司一样,将会给学员提供东方时尚智能驾驶培训模式。在此情况下,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东方时尚新能
源车购置项目”尚未使用的金额6,590万元变更为“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是必要和恰当的,将很好地优化募集资金的使用。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的购置,将会直接投入到即将开业的武汉驾驶学校的教学培训中,在东方时尚智能驾驶培训模式下,新场地新车辆将给新学员带来更加满意的服务体验。
本次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报刊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审议。
议案三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吴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报刊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审议。
附件:
吴丽娜女士简历
吴丽娜简历: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到2021年5月在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任职机构部总经理、2021年5月到2023年9月在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总裁助理。
吴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