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ST东时(6033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4-062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0,524,0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8.63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劲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亲自出席11人,委托出席1人,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

因个人身体原因委托独立董事万勇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杜雅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2,109,50069.070718,2000.0051108,396,36030.9242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2,109,50069.0707108,414,20030.92913600.0002

3、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2,109,50069.070718,2000.0051108,396,36030.9242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2,109,50069.070718,2000.0051108,396,36030.9242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0,505,50099.994718,2000.00513600.0002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2,109,50069.0707108,414,20030.92913600.0002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0,505,50099.994718,2000.00513600.0002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36,159,90099.948618,2000.05033600.0011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6,159,90099.948618,2000.05033600.0011
7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879,9002.432135,298,20097.56683600.0011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诤、滕秋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