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及授权有效期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及授权有效期限修订情况说明
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4 月 19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对原预案有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并通过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有效期的审议,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8日。若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的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之日”等内容,修订为“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有效期的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8日,即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为此,对原预案涉及本事项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更新。
2、本次修订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故在原预案中增加该审议程序的相关描述,相应条款也做同步更新。
3、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授权日期调整为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11月28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