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的划分标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率的依据,相关风险客户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率不同的原因;(2)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逾期情况与对应客户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2021年部分地产客户违约后,公司对该类客户在业务开展及应收款项管理中采取的优化措施,后续是否仍然存在大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风险;(4)结合公司与地产客户的业务模式,说明公司向相关客户支付大额保证金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实
质是向客户提供财务融资,并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支付大额保证金的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条款中的具体约定(如保证金比例、退还条件、计息情况、对方是否提供抵押保证等),结合公司应收保证金对应客户的履约情况说明公司应收保证金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公司目前合作客户中新增收取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后续是否存在大额应收保证金回收不利而大额挂账的风险;(5)是否存在地产客户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债等方式进行回款的情况,相关抵债资产的核算方式,公司对该类资产的去化情况或处置计划。
请发行人通过临时公告的形式专项说明上述事项并揭示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