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明”)所持有的 公司共计2,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拟司法拍卖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能明持有公司股份78,65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8.35%。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 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要求, 以法院最终公告为准。
除本次拍卖事项外,创能明曾于2016 年3 月17 日通过拍卖成交12,500,000 股公司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上述 12,500,000 股股份与本次拍卖股份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创能明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63,655,500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公司将密切 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获悉,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 年5 月14 日10 时至2026 年5 月15 日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
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户名: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创能明所持有的公司2,5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8%。现将司法拍卖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创能明所持有的公司2,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二)拍卖时间
2026 年5 月14 日10 时至2026 年5 月15 日10 时止(延时除外)。
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
(三)展示起拍价:9,887,500 元
(四)保证金:1,977,500 元
(五)加价幅度:30,000
其他拍卖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及拍卖须知等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浏览。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要求, 以法院最终公告为准。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本次拍卖股份与2026 年3 月17 日拍卖成交的12,500,000 股股份均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创能明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63,655,500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公司将 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创能明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创能明均保 持独立性。若创能明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 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
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 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 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 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
4.如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创能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动,公司将 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