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三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美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保障自身用电的前提下,拟向三联实业提供电力,是基于提高35KV变电站的利用率考虑的。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