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三美股份(603379)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Sanmei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到会股东人数、持股比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

请的其他人员。

3、宣读会议须知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6、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11、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1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进行会议登记的同时进行发言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进行清点计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公告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