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2月29日,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29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7.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