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5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5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3月24日届满,解锁后,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处置此次解锁的权益。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日为2024年3月24日,解锁后,将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波动的不确定性及相关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的差异性等实际情况,为保证激励的可实现性,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设置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将着重加强对持有人个人的考核,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与约束相平衡。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持有人每一考核期的绩效考核分数(S),确定对应解锁时点持有人可分配权益的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 优秀 (S≥90) | 良好 (80≤S<90) | 合格 (70≤S<80) | 待改进 (60≤S<70) | 不合格 (S<60) |
分配系数 | 100% | 100% | 60% | 0 | 0 |
注:持有人当期可分配权益=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系数;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包括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票中当期解锁的股票,及该解锁股票对应的分红等权益。
考核期内,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全部分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待改进”的,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按照分配系数分配,未分配部分将按照《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具体安排进行处置;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不向持有人分配。
因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待改进”或“不合格”而最终未获分配的股票和相关权益不再由持有人享有,并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原始认购成本收回对应的份额。
综上,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解锁数量为19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
排、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市场情况、窗口期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并进行权益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份额解锁条件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解锁数量为19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符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