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董事长钱新栋先生、独立董事巢序先生、马红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