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查股网  2024-07-03  易德龙(6033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2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翟薇女士、刘观庆先生共同出资设立苏州易百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525万元,占比70%;翟薇女士认缴出资额187.5万元,占比25%;刘观庆先生认缴出资额37.5万元,占比5%。

? 刘观庆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

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投资设立公司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于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扩展新的业务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拟与翟薇女士、刘观庆先生共同出资设立苏州易百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525万元,占比70%,拟以自有资金出资;翟薇女士认缴出资额187.5万元,占比25%;刘观庆先生认缴出资额37.5万元,占比5%。上述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二)上述出资股东中,刘观庆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及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关联自然人

刘观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现任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其他合作方

翟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现为自由职业者。

截至目前,共同投资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交易标的名称暂定为苏州易百

连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类别为新设公司。公司名称:苏州易百连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钱新栋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注册资本:75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元/万元)出资 比例出资 方式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5.0070%现金
翟薇187.5025%现金
刘观庆37.505%现金
合计750.00100%-

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对外投资新设公司,关联交易各方根据新设主体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共同以现金形式出资,不涉及标的评估、定价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 协议各方权利:

1.1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获得公司股权;

1.2就公司设立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和发表意见;

1.3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委派公司董事候选人;

1.4公司依法设立后,三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2.协议各方义务:

2.1及时足额完成对公司进行出资,并确保其出资资金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2及时提供设立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证明和授权函件等,并按照公司设立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三方应在各自的权利义务范围内为公司的设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3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及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可能会新增销售商品、商标授权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相关审议流程。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到2人,实到2人,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标的公司的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