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明)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易德龙股票代码:603380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
股份变动性质:因主动减持以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德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情况 ......... 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6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1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明 |
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签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易德龙、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因发生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1040219**********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易德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综合所致。上述原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依法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8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0,1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9.66%下降至18.67%。
2. 2022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以2022年2月21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40名激励对象授311,000股限制性股票。在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400股,激励对象由40人调整为38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00股调整为300,6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1,289,000股增加至161,589,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为30,1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从18.67%增加至18.63%。
3. 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86,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589,600股减少至161,403,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为30,1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从17.64%增加至17.66%。
4.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600,000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200,000股,合计减持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3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8.63%下降至15.68%。
5. 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77,000股予以回购注销;2022年度,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对对应的442,7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19,7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403,600股减少至160,883,9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为25,3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从15.68%增加至15.73%。
6.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3,7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5.73%下降至14.74%。
7. 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8,050股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度,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对对应的414,6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42,7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0,883,900股减少至160,441,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为23,7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
从14.74%增加至14.78%。
8.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本次减持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3,50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4.78%下降至14.65%。综上,2021年6月23日至2024年10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先生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01%。除本次权益变动外,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8,000,000股综合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权益累计降低5.16%。
二、 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易德龙31,707,16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易德龙23,507,16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5%。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明 | 31,707,160 | 19.66% | 23,507,160 | 14.6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23,507,1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65%,其中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9,39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总数的82.49%,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9%。除前述部分股份被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易德龙股票情况如下:
时间 | 买入/卖出 | 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 | 卖出 | 1,520,000 | 20.23-20.96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1日 | 卖出 | 200,000 | 21.31-21.53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65461690
3、联系人:宋进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 |
股票简称 | 易德龙 | 股票代码 | 6033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增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31,707,160股 持股比例: 19.6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3,507,160股 持股比例: 14.65% 变动数量: 8,200,000股 变动比例: 5.01%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4年10月14日 方式: 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授予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
日期: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