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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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98号文同意注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931.41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 23.35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永臻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金资管永臻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永臻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数593.14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永臻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 无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2.07元(按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1.55元(按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15.06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1.58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2.33元(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4.74元(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38,498.42万元 | ||
发行费用(万元,不含增值税) |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承销保荐费用:5,539.94万元审计验资费用:1,289.84万元律师费用:820.78万元信息披露费用:433.96万元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100.73万元(注:本次发行最终计入发行费用的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
发行人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佟晓丹 | 联系电话 | 0519-82998258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股权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68826123、021-68826809 |
发行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