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