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永臻股份(603381)公司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佟晓丹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佟晓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佟晓丹女士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佟晓丹女士关于董事会秘书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佟晓丹女士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毕丽娜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聘任邵惠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毕丽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丽娜女士未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惠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邵惠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毕丽娜 简历邵 惠 简历

附件:

毕丽娜,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2020年任福盈资产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总裁办负责人、总裁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销售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丽娜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毕丽娜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邵 惠,男,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20年至2021年,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专员;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8月至今,任永臻股份证券事务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惠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邵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