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250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55,25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7,000股)。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1,279,516 股变更至171,217,26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1,279,516元变更至人民币171,217,2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号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 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91-88267679
5、传真号码:0591-8786115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