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软件: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10-18  顶点软件(603383)公司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顶点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同时也是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44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7,2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2,240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49,44049,4402024年10月22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24年8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

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同时也是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同时也是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44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7,2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2,24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92,160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41,600-49,4401,592,1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03,794,8190203,794,819
合计205,436,419-49,440205,386,979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信息披露和回购注销的安排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