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骏亚科技(6033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科技”或“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电子”),被担保人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电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龙南骏亚精密提

供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为龙南骏亚电子提供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为龙南骏亚精密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601.57万元,为龙南骏亚电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652.07万元。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公司最高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356.3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公司、龙南骏亚精密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订《授信函》《保证书》,公司与龙南骏亚精密合计向汇丰银行申请人最高不超过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龙南骏亚精密可用

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可用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同时,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为上述授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龙南骏亚电子向浦发银行赣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龙南骏亚电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浦发银行惠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新增担保,有效期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骏亚科技: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4)。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龙南骏亚精密及龙南骏亚电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0,601.57万元、23,652.07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1.98亿元(其中可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10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2,632.2560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法定代表人:叶晓彬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
资产总额357,026.28351,614.18
净资产150,738.05153,652.18
负债总额206,288.23197,962.00
营业收入257,282.73272,690.14
净利润16,262.5820,629.18

(二)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法定代表人:李强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FPC板、HDI板、软硬结合PCB及电子组装;自有产品进出口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
资产总额79,541.6274,101.51
净资产43,584.2336,626.21
负债总额35,957.3937,475.29
营业收入60,213.3666,912.13
净利润5,058.016,284.77

(三)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9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法定代表人:吕洪安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
资产总额92,992.5893,585.06
净资产33,245.2530,505.54
负债总额59,747.3363,079.52
营业收入73,573.9490,797.34
净利润2,739.726,527.9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相互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客户):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自本保证书签订日(含该日)至终止日(含该日)的期间

6、担保额度:公司担保龙南骏亚精密授信的最高债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龙南骏亚精密担保公司授信的最高债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7、担保范围:(a)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二)公司为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00万元

7、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00万元

7、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54,914.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45%。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