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骏亚科技”)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6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0.26%。骏亚企业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骏亚企业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526,451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052,902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3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骏亚企业出具的《关于减持骏亚科技股份的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196,651,000 | 60.26% | IPO前取得:196,651,000股 |
注:上述IPO前取得包含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不超过:19,579,353股 | 不超过: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526,451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052,902股 | 2023/7/20~2024/1/19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1: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注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如下:
自骏亚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骏亚科技股份,也不由骏亚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骏亚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骏亚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骏亚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骏亚科技股份总数的10%,24个月内合计不超过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骏亚科技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骏亚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骏亚科技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骏亚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持有的骏亚科技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期间内,骏亚企业将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及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