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骏亚企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骏亚科技股票代码:6033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骏亚企业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RM 1607,16/F,GRANDTECH CENTRE, 8 ON PINGSTREET,SIU LEK YUEN,SHATIN,N.T.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骏亚企业 | 指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本报告书 | 指《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激励计划 | 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上市公司/公司/骏亚科技/本公司 | 指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 RM 1607,16/F,GRANDTECH CENTRE,8 ON PING STREET, SIU LEK YUEN, SHATIN, N.T. |
法定代表人: | 叶晓彬 |
注册资本: | 100万港币 |
公司编号 | 659710 |
企业类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
设立日期: | 1998年11月16日 |
股东构成: | 叶晓彬(99.99%)、刘品(0.0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叶晓彬 | 男 | 中国香港 | 中国 | 无 | 骏亚企业董事 骏亚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
刘品 | 女 | 中国香港 | 中国 | 无 | 骏亚企业董事 骏亚科技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骏亚企业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上市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自身资金需求按减持计划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0000%。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2023年6月29日,骏亚科技披露了《骏亚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579,353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骏亚科技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5,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2,95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9.13%。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5,125,000 | 64.13% | 192,952,100 | 59.13% |
注:1、骏亚企业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226,300,768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26,322,56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公司分别对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权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共计3,018,960股,总股本由226,300,768股减少为223,281,80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4.1293%上升到64.9963%。
2、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223,281,808股增加至234,411,78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63%下降到61.9103%。
3、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对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权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共计1,324,240股,公司总股本由234,411,783股减少至233,087,54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1.9103%上升到62.2620%。
4、2022年7月8日,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由233,087,543股增加至326,322,560股,骏亚企业持股数量由145,125,000股变更为203,175,000股,持股比例不变。
5、2022年9月20日,骏亚企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524,0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2.2620%下降至60.2628%。
6、2023年7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698,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3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0.2628%下降至59.1293%。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2020年1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8671% | |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2021年9月1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3.0861% |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3517% |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2年7月8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50,000 | 0% |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2年9月2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4,000 | -1.9992% |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3年7月1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8,900 | -1.1335% | |
合计 | / | / | 47,827,100 | -5.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3年7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755-82800329传真号码:0755-8280032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联系人:李朋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惠州市 |
股票简称 | 骏亚科技 | 股票代码 | 60338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RM 1607, 16/F, GRANDTECH CENTRE, 8 ON PING STREET, SIU LEK YUEN, SHATIN, N.T.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其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导致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变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5,125,000 持股比例:64.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92,952,100 持股比例:59.13% 变动比例:5.000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3年7月11日 方式:1、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票回购注销、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从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占比被动变化;2、大宗交易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以下无正文)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