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投票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晓彬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到会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询问
(六)会议主持人宣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并进行表决(举手);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3、计票、监票。
(八)宣布表决结果
1、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现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
(九)会议结束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统称“报告”),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报告随附的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就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议案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9,975股,发行价格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99,9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6,187,877.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12,095.68元。2021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933,311.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为人民币133,392.15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骏亚科技: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骏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13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附件: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13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经营状况
单位: 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427,329,832.42 | 2,572,827,310.93 | -5.66 |
营业利润 | 49,432,080.41 | 152,059,405.84 | -67.49 |
利润总额 | 46,229,892.23 | 152,135,990.21 | -69.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554,703.57 | 162,625,763.25 | -57.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390,375.56 | 228,619,115.43 | -2.7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60 | -6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60 | -6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4 | 10.90 | 减少6.26个百分点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总资产 | 3,424,762,204.99 | 3,571,127,303.71 | -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510,766,209.62 | 1,507,380,514.66 | 0.22 |
股本 | 326,322,560.00 | 326,322,56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 4.63 | 4.62 | 0.22 |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732.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6%;实现营业利润4,943.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49%;实现利润总额4,622.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6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5.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85%;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
三、2023年度财务状况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4,694,808.01 | 1.89 | 144,581,748.24 | 4.05 | -55.25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存款余额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46,494,941.56 | 1.36 | 33,565,295.36 | 0.94 | 38.52 | 主要系报告期在手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12,199,734.35 | 0.36 | 9,379,523.22 | 0.26 | 30.07 |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物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 | 0.23 | 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以非交易性为目的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1,468,975,472.46 | 42.89 | 1,089,198,025.88 | 30.50 | 34.87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厂房工程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5,956,874.41 | 0.17 | 277,225,109.94 | 7.76 | -97.85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厂房工程转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979,402.27 | 2.86 | 71,900,575.37 | 2.01 | 36.27 | 主要系报告期确认可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991,185.42 | 0.67 | 52,832,401.56 | 1.48 | -56.48 |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4,646,600.51 | 0.14 | 3,516,939.16 | 0.10 | 32.12 |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74,331.57 | 0.03 | 292,572.38 | 0.01 | 198.84 | 主要系报告期合同负债增加对应增值税-销项税待转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3,876,044.10 | 0.11 | 2,628,920.55 | 0.07 | 47.44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租赁所致 |
2. 费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78,654,893.20 | 79,643,277.28 | -1.24 | |
管理费用 | 180,547,081.89 | 163,874,292.73 | 10.17 | |
财务费用 | 25,020,157.66 | 11,821,859.16 | 111.64 | 主要系报告期外币汇率波动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18,931,678.30 | 131,865,636.37 | -9.81 |
3、现金流情况
单位: 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2,427,329,832.42 | 2,572,827,310.93 | -5.66 |
营业成本 | 1,934,583,207.17 | 2,001,575,799.78 | -3.35 |
销售费用 | 78,654,893.20 | 79,643,277.28 | -1.24 |
管理费用 | 180,547,081.89 | 163,874,292.73 | 10.17 |
财务费用 | 25,020,157.66 | 11,821,859.16 | 111.64 |
研发费用 | 118,931,678.30 | 131,865,636.37 | -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390,375.56 | 228,619,115.43 | -2.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777,199.39 | -414,773,564.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092,498.49 | 112,991,518.46 | -174.42 |
资产减值损失 | -35,602,659.59 | -23,012,177.60 | 54.71 |
情况说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外币汇率波动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子公司珠海骏亚建造厂房支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2,476.22万元,同比下降4.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1,076.62万元,比期初上升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63元,比上期末上升0.2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5)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686,172.78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26,322,56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63,740.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94%。
如在本次会议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6)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税前总薪酬600.18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部分内容。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叶晓彬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74.89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二、关于董事刘品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品女士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27.21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三、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李强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47.60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四、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朋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44.60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五、关于董事杨志超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预计2024年度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六、关于独立董事沈友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友先生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元/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七、关于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元/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八、关于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元/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7)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税前总薪酬为123.83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薪酬的议案
刘水波先生同时任职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48.33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二、关于监事彭湘宾女士薪酬的议案
彭湘宾女士同时任职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监,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52.7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三、关于监事潘海恒女士薪酬的议案
潘海恒女士同时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8.26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就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拟定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9)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并购等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业务、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同时,根据实际授信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事项,可直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0)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8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新增担保(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73.13% | 1,370.00 | 13,600 | 9.00% | 否 | 否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89.88% | - | 10,000 | 6.62% | 否 | 否 | |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28.72% | 900.00 | 1,000 | 0.66% | 否 | 否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100% | 64.78% | 10,591.90 | 50,000 | 33.10% | 否 | 否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56.15% | 1,100.00 | 4,500 | 2.98% | 否 | 否 |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61.23% | 23,348.60 | 59,000 | 39.05% | 否 | 否 |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100% | 39.38% | 8,011.09 | 80,000 | 52.95% | 否 | 否 |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54.74% | 12,728.91 | 54,000 | 35.74% | 否 | 否 |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66.40% | 3,278.60 | 13,000 | 8.60% | 否 | 否 | |
二、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 ||||||||
下属子公司 | 公司 | - | 55.89% | 9,620.00 | 65,000 | 否 | 否 |
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实际发生的担保时,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涉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本次授权有效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在上述范围内以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1、会议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三名,计票和监票人员中包括一名监事、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
2、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当诚信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会议表决票由计票人负责发放,股东填写表决票后,应将表决票交到计票人手中。
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在股东账户一栏正确填写股东账户,并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多选、少选、不选、未签名、未填写股东账户、未提交表决票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表决票的,均作为“弃权”处理。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结果经监票人核实、签字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4、公司推荐下列人士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请出席会议股东举手表决;如下列人士不能获得通过,会议将根据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意见决定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计票人:公司监事
监票人:见证律师、到会任意两名股东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1、每张投票表上请务必填写股东(代表)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2、每张投票表上有10项议案,请全部进行表决。
3、表决时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划“√”,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见表示,多选的视为废票。累积投票议案股东(代表)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4、请用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作弃权。
5、填写完毕,请依次将投票表交给计票人,如不提交表决票,或未在表决票上签名的,视作弃权。
6、投票结果统计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会场,等候宣布表决结果。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 | |||||
股东账户: | |||||
持股数量: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出席人签字: |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8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9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
说明:
1、投票人请在相应选项“□”内打“√”,每一个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表示,有一项议案多选的,整个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2、投票人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所有内容,不得随意涂改;除签名外,其他内容不得使用行书、草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填写,以便记票、监票人能够准确、快速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3、本表决票应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