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微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志超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 1,200 | 0.54% | 692.05 | 未认定为关联方 | 未认定为关联方 | 新增关联方 |
合计 | 1,200 | 0.54% | 692.05 |
注1:蓝微电子于2024年6月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故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的时间统计区间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
注2:上表中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以公司2023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作为计算基础。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36809837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2日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1号法定代表人:丁春平注册资本:28,000万元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芯、锂电池、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蓝牙)、充电器、电源及电池配件、电池与电源管理系统测试设备、控制模组及智能控制系统(电机、机器、智能家居产品)、物联网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测试、技术服务及销售,集成电路、芯片模组及其系统软硬件产
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仪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并提供系统集成及全面解决方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技术研发、工程集成与销售、通信设备工程安装和维修、通信和信息网络工程施工、通信用户管线建设,进料加工业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业务。股东: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 |
资产总额 | 337,558.47 | 303,710.98 |
负债总额 | 152,930.27 | 129,202.26 |
净资产 | 184,628.20 | 174,508.72 |
营业收入 | 243,873.81 | 416,316.59 |
净利润 | 10,119.48 | 23,014.08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于2024年6月起任蓝微电子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联法人之第(三)项规定,蓝微电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蓝微电子主要从事中小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业务,其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发生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制定有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市场价格的,适用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照客
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