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8  骏亚科技(6033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

施5次、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郑中设计、瑞和股份、三态股份、太辰光、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SZ)、江河集团(601886.SH)、科大智能(300222.SZ)、科大国创(30052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拟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不

含税),与上期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