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投票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晓彬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到会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询问
(六)会议主持人宣读《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并进行表决(举手);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3、计票、监票。
(八)宣布表决结果
1、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现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
(九)会议结束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第六号——定期报告》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统称“报告”),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报告随附的财务报表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就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议案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9,975股,发行价格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99,9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6,187,877.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12,095.68元。2021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63.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543.54万元(差异为利息、手续费等)。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305号);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骏亚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报告》《骏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08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附件: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08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经营状况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347,226,817.29 | 2,427,329,832.42 | -3.30 | 2,572,827,310.9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195,548,085.16 | 2,296,838,743.53 | -4.41 | 2,442,094,046.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128,131.08 | 68,554,703.57 | -324.83 | 162,625,76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1,160,754.93 | 53,834,072.22 | -399.37 | 137,417,055.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038,201.60 | 222,390,375.56 | 82.13 | 228,619,115.4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40,648,674.19 | 1,510,766,209.62 | -11.26 | 1,507,380,514.66 |
总资产 | 3,347,787,579.02 | 3,424,762,204.99 | -2.25 | 3,571,127,303.71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722.6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2.8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4.83%;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每股收益-0.47元/股,较去年同期下降323.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8%,较去年减少15.72个百分点。
三、2024年度财务状况
1、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0,993,591.90 | 3.02 | 64,694,808.01 | 1.89 | 56.11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保证金账户金额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91,279,570.48 | 2.73 | 46,494,941.56 | 1.36 | 96.32 | 主要系报告期在手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0,053,728.95 | 0.90 | 44,316,788.07 | 1.29 | -32.18 | 主要系报告期在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账款 | 7,156,767.38 | 0.21 | 12,199,734.35 | 0.36 | -41.34 |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物料款减少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720,000.00 | 0.38 | 8,000,000.00 | 0.23 | 59.0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增加记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8,327,707.93 | 0.25 | 5,956,874.41 | 0.17 | 39.80 | 主要系报告期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456,670,212.85 | 13.64 | 236,220,650.61 | 6.90 | 93.3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6,193,954.75 | 0.19 | 4,646,600.51 | 0.14 | 33.30 |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8,883,909.43 | 0.27 | 14,121,489.59 | 0.41 | -37.09 |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递延所 | 4,017,893.95 | 0.12 | 16,004,883.98 | 0.47 | -74.90 | 主要系报告期递 |
得税负债 | 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09,449.41 | -0.05 | 1,417,853.16 | 0.04 | -206.46 | 主要系报告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减值,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322,595,617.28 | 9.64 | 504,787,488.52 | 14.74 | -36.09 | 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亏损所致 |
2.费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79,574,144.66 | 72,517,312.01 | 9.73 | 不适用 |
管理费用 | 166,395,769.42 | 180,547,081.89 | -7.84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 | 24,954,380.84 | 25,020,157.66 | -0.2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12,029,837.25 | 118,931,678.30 | -5.80 | 不适用 |
3、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51,645,509.39 | 2,176,688,700.88 | 1.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6,607,307.79 | 1,954,298,325.32 | -10.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038,201.60 | 222,390,375.56 | 82.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26,791.29 | 32,584,383.91 | -89.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422,505.13 | 241,361,583.30 | -45.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895,713.84 | -208,777,199.3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2,789,301.42 | 910,449,933.47 | -39.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9,614,564.43 | 994,542,431.96 | -17.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825,263.01 | -84,092,498.49 | 不适用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151,666.47 | -67,552,805.32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4,778.76万元,同比下降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4,064.87万元,同比下降1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11元,同比上期末下降11.2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5)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28,131.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08,678.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22,595,617.28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13,754.3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到行业现状、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计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6)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非独立董事所任具体职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88.64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部分内容。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9.6万元整(含税)/人,按任职月份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所任岗位,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董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7)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监事所任岗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13.73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部分内容。
2025年度,根据监事所任岗位,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8)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就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9)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并购等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授信(含新增及续贷),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业务、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同时,根据实际授信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议案10)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150万元(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7,7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75.37% | 800.00 | 9,300 | 6.94% | 否 | 否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91.93% | - | 24,600 | 18.35% | 否 | 否 |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73.27% | - | 23,000 | 17.15% | 否 | 否 | |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23.22% | 300.00 | 850 | 0.63% | 否 | 否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100% | 68.52% | 8,540.50 | 55,500 | 41.39% | 否 | 否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59.52% | 2,200.00 | 37,500 | 27.97% | 否 | 否 |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62.98% | 22,100.80 | 54,000 | 40.27% | 否 | 否 |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100% | 40.38% | 13,274.65 | 39,400 | 29.38% | 否 | 否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58.84% | 11,774.24 | 54,000 | 40.27% | 否 | 否 | |
二、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 ||||||||
下属子公司 | 公司 | - | - | 27,047.00 | 77,700 | - | 否 | 否 |
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实际发生的担保时,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在上述范围内以各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为预计新增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议案1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1、会议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三名,计票和监票人员中包括一名监事、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
2、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当诚信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会议表决票由计票人负责发放,股东填写表决票后,应将表决票交到计票人手中。
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在股东账户一栏正确填写股东账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多选、少选、不选、未签名、未填写股东账户、未提交表决票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表决票的,均作为“弃权”处理。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结果经监票人核实、签字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4、公司推荐下列人士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请出席会议股东举手表决;如下列人士不能获得通过,会议将根据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意见决定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计票人:公司监事
监票人:见证律师、到会的任意两名股东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1、每张投票表上请务必填写股东(或股东代表)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2、每张投票表上的议案,请全部进行表决。
3、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划“√”,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见表示,多选的视为废票。
4、请用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作弃权。
5、填写完毕,请依次将投票表交给计票人,如不提交表决票,或未在表决票上签名的,视作弃权。
6、投票结果统计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会场,等候宣布表决结果。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 | |||||
股东账户: | |||||
持股数量: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出席人签字: |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6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8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9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
11 |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人请在相应选项“□”内打“√”,每一个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表示,有一项议案多选的,整个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2、投票人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所有内容,不得随意涂改;除签名外,其他内容不得使用行书、草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填写,以便记票、监票人能够准确、快速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3、本表决票应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