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公证天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公证天业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变更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万遂人:
俞红海:
骆 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