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刘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
(一)刘巧女士简历
刘巧,女,1993年,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1月-2021年2月,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专员;2021年2月-2023年4月,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巧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