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1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玉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