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成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832,520股,控股股东本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8,097,56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3.12%,占公司总股本的8.6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合计为61,875,520股,合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2.94%,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获悉,确认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本次司法冻结系沈建明与祝昌人、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借贷纠纷一案引发,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0102民诉前调13226号、1322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祝昌人所持有的元成股份22,243,902股以及5,853,658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冻结/标记 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 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 起始日 | 冻结/标记 到期日 | 冻结/标记申请人 | 冻结/标记原因 |
祝昌人 | 22,243,902 | 26.22% | 6.83% | 否 | 2024年 8月6日 | 2027年 8月5日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祝昌人 | 5,853,658 | 6.90% | 1.80% | 否 | 2024年 8月6日 | 2027年 8月5日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注:1、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分母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祝昌人 | 61,875,520 | 19.00% | 975,520 | 1.15% | 0.30%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祝昌人 | 61,875,520 | 19.00% | 55,873,080 | 65.86% | 17.15% |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祝昌人 | 61,875,520 | 19.00% | 60,900,000 | 71.79% | 18.70% |
注:1、上述各表中“持股比例”的分母为公司总股本325,733,572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分母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2、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通过信用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22,957,000股未被司法标记或司法冻结。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累计质押数量及融资融券业务数量合计为83,857,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8.85%,占公司总股本的25.74%。控股股东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60,9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的71.79%,占公司总股本的18.70%;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975,52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的1.15%,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本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8,097,56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的
33.12%,占公司总股本的8.6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合计为61,875,520股,合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2.94%,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
2、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于2024年1月26日归还了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披露了相关信息。
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知控股股东出现公开市场的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未知其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未知其是否存在其他尚未解决的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控股股东正在协调处理相关风险,积极应对流动性压力。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