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1-23  ST元成(603388)公司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持有公司61,875,5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昌人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975,52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58%,占公司总股份的0.30%;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55,873,08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0.30%,占公司总股份的17.15%;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60,9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8.42%,占公司总股份的18.70%。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16.16%,占公司总股本的3.0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84,832,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0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4)浙0102执3102号、执3103号】,物产中大(浙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立案执行。上城法院已委托评估机构对本案标的物进行

评估,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股票。法拍事项目前尚未公示,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物产中大(浙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祝昌人、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祝美娟、祝祎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作出的(2024)浙杭网证执字第10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物产中大(浙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规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祝昌人所持有的ST元成(证券代码:603388)6,700,000股及3,300,000股,合计10,000,000股股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城法院已委托评估机构对本案标的物进行评估,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股票。

二、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将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拍卖人拍卖原因
祝昌人10,000,00016.16%3.07%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祝昌人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84,832,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0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