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持有的公司6,800,000股股票,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13.11%,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
6,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9%,本次拍卖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009,360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875,520股下降至45,07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15.93%下降至13.8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74,832,520股下降至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2.97%下降至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通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天桥法院”)
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31/13)变价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其所持有的公司6,800,000股股票。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陈永亮通过竞买号Y6175于2025年4月11日11:43:01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祝昌人持有的元成股份6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及其享息”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5,009,360(贰仟伍佰万零玖仟叁佰陆拾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875,520股下降至45,07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15.93%下降至13.8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74,832,520股下降至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2.97%下降至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