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4  通达电气(603390)公司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邢冬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所需的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邢冬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4日

附件:调整后组织架构图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