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通达电气(603390)公司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3年度工作并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度财务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4〕7-62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63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4〕7-62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0,047,585.25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686,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584,349.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5.89%。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中期分红的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中期分红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4〕7-63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本议案表决,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

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