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力聚热能(603391)公司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俊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和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根据蒸汽锅炉未来业务发展的潜在需求,为后续生产线扩张预留场所,故在保留“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三路99号(系原先的‘埭溪镇208号地块’)”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188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