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万泰生物(603392)公司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2,040,81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6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4,081,63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28日,每日8:15-11:30;13:00-16:45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59528820

5、联系传真:010-89705849

6、邮编:10220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