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国金证券关于万泰生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9-08  万泰生物(603392)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生物”、“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8号)核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1九价宫颈癌疫苗二期扩产建设项目124,918.85110,000.00106,015.5767,981.34
2二十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157,762.6670,000.0070,000.0030,482.55
3养生堂厦门万泰诊断基地建设项目131,620.55110,000.00110,000.0074,829.05
4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99,082.2360,000.006,191.396,191.39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0053,808.6153,808.61
合计513,384.29350,000.00346,015.57233,292.94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015.5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3,292.9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1,535.81万元,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为利息及发行费用等。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付款审批进行审核签批流程,经审批同意后,公司(含子公司)根据流程中注明的付款方式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台账。

4、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开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定期对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自开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含子公司)一般账户,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优化公司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泰川王施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