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机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将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的张新龙先生变更为董事张舰兵先生,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黄娟女士(召集人)、温晓军先生、张新龙先生。
调整后:黄娟女士(召集人)、温晓军先生、张舰兵先生。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