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新天然气(603393)公司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5月17日为授予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9992万股,授予价格为16.39元/股。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