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7月23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9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393 | 新天然气 | 2024/7/2 |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的议案》,因交易对方WONG YIU KWAN(王耀昆)与鑫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存在未决仲裁案件,公司近日收悉香港高等法院向WONG YIU KWAN(王耀昆)发出的禁止令,禁止WONG YIU KWAN(王耀昆)转让共创投控20%已发行股
份及其对应的资产且不得继续履行相关交易协议,除非香港高等法院的进一步命令改变或解除该禁止令,该禁止令将持续有效至2024年7月5日,且香港高等法院将于2024年7月5日就该禁止令的申请做进一步聆讯。据公司了解,WONGYIU KWAN(王耀昆)正在积极处理禁止令相关聆讯事宜。公司已在《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上述未决仲裁,考虑到相关争议限于共创投控20%已发行股份及其对应的资产,公司认为对实现本次共创投控控制权收购交易的商业目的没有影响。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不受上述禁止令影响,股东合法有效行使表决权,公司决定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7月23日15时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佳鹰有限公司已持有香港上市公司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控股”,股票代码:00228.HK)363,000万股股份,约占中能控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84%,为中能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并已委派人员担任中能控股执行董事。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3日15点0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
至2024年7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4年6月24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0991-3376700后续如有涉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