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0  新天然气(603393)公司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参与竞拍探矿权的议案》

2024年9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淖毛湖矿区马朗二号井田普查等2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24-KYQCR27)。其中,拟出让的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普查,探矿权区块面积109.28平方公里,煤炭资源量1000米以浅估算资源量20.93亿吨。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自有优势能源产业的资源储备,董事会同意通过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同时授权管理层参与本次竞拍,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缴纳保证金、确定竞拍价格区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竞拍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本次竞拍的其他具体事宜。 鉴于竞拍价格尚无法确定,董事会同意:如本次竞拍成交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则以本次董事会决策结果为准;如本次竞拍成交金额超出了董事会决策权限,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及授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024年11月18日新疆明新参与了上述探矿权的挂牌出让竞拍,并以约

35.23亿元人民币价格竞得,超出了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探矿权及其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筹集议案一所述探矿权出让金,并且考虑公司及新疆明新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或新疆明新新增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贷款条件等由融资双方依法协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家或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各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办理授信的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拟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用于支付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普查探矿权出让金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为新疆明新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