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4  金辰股份(603396)公司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章程》原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1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2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调整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修订情况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1《舆情管理制度》新增
2《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新增
3《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