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前2天以专人送达、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业务发展资金来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变动情况,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召集人 | 委员会成员 |
战略委员会 | 廖志远 | 廖志远、章美珍、黄倬桢 |
审计委员会 | 陈名芹 | 陈名芹、章美珍、廖志远 |
提名委员会 | 黄倬桢 | 黄倬桢、章美珍、廖志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章美珍 | 章美珍、黄倬桢、廖志远 |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14:30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