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前4天以专人送达、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廖志远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审计部经理简历陈志伟,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17年5月至2021年4月,任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任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22年2月入职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