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沐邦高科股票代码:603398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录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 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9月18日14:30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志远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宣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读《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四、推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
五、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股东/股东代表发言,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监票、计票;
八、监票人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部具体办理大会的组织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五人为限,超过五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五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证券部申请,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
七、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八、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
九、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
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共1个。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
(二)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证券部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十一、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十三、公司董事会聘请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业务发展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向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融投资”)为上述1,000万元借款中60%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产投融资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人捷锐机电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捷锐机电
公司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9BYCP4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半导体、光伏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单晶硅棒、单晶硅头尾料、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路灯及相关材料、光伏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服务;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信息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非居住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光伏玻璃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捷锐机电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末(经审计) | 2023年6月末(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8,934.98 | 50,916.73 |
负债总额 | 25,353.40 | 44,124.66 |
净资产 | 3,581.58 | 6,792.07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2,703.55 | 30,323.00 |
净利润 | 743.42 | 3,210.49 |
(二)反担保对象产融投资
公司名称: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3328621921注册资本:105,000.0123万元法定代表人:谢芬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266号翠林大厦21层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为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7619%)。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末(经审计) | 2023年6月末(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8,822.35 | 132,652.47 |
负债总额 | 15,441.90 | 14,863.75 |
净资产 | 123,380.45 | 117,788.72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5,886.14 | 8,899.97 |
净利润 | 5,080.79 | 4,705.58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1、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四、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保证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反担保金额:为债务人的偿付义务提供60%风险比例的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担保人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1、担保人因《保证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所代偿的债务人融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
2、担保人因履行担保责任或因担保而产生的其他责任所付出的资金,自付出之日起至全部资金还清之日止,担保人有权依照年利率24%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及违约金。
3、担保人因行使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与催告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91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8.57%,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