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前2天以专人送达、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郭俊華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所涉及的制度进行了修改或制订,其中议案一至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