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5-30  *ST沐邦(603398)公司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触及的退市风险警 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 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 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 相关决定的期限。

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上交所提交了相关申请, 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 年4 月30 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因公司2024 年度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上述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 年5 月6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 年5 月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大华事务所 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7 条规定,相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 除。

2、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清偿事项,触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 年8 月27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相关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 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6]0011002895 号《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3、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 年2 月27 日收到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赣处罚字〔2026〕1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 (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3 月2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2025 年年报扣非净利润为负,致使公司2023 年至2025 年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4 月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二、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和内控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081,447.69 元,实现利 润总额-811,890,789.7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9,583,287.30 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1,398,423.23 元;2025 年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45,806,082.81 元。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所列情形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 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 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 相关决定的期限。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 确定性,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次申请事项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三)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 “*ST 沐邦”变更为“ST 沐邦”,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3398”,公司股票仍在风险 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