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审议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降低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风险。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继雄 谢佑平 包晓林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