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吉翔股份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吉翔股份 | 603399 | 新华龙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韬 | 王伟超 |
电话 | 0416-5086186 | 021-65100550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39号 |
电子信箱 | xhldsh@163.com | wangweichao@geeimage.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501,739,103.22 | 4,558,175,102.39 | -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00,053,623.23 | 2,307,543,856.99 | -4.6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减(%) | |||
营业收入 | 4,116,347,502.95 | 2,126,722,069.85 | 93.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30,295.22 | -30,073,223.11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428,410.67 | -33,479,524.1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3,207,368.39 | 88,345,336.12 | 1,001.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 | -1.71 | 增加2.1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6 | 不适用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371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52 | 173,840,117 | 0 | 质押 | 121,886,054 |
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2 | 53,516,410 | 0 | 无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3 | 2,773,442 | 0 | 无 | 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3 | 2,248,477 | 0 | 无 | 0 |
杨峰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000,000 | 1,200,000 | 无 | 0 |
戴晓宇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000,000 | 1,200,000 | 无 | 0 |
吴浩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800,000 | 1,080,000 | 无 | 0 |
邵勋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800,000 | 1,080,000 | 无 | 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鑫禧灵活配 | 其他 | 0.30 | 1,569,400 | 0 | 无 | 0 |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黄小妹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540,486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余上述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1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因病逝世,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报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发布《关于前期公告内容更正的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18,65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分配207,460,259.6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3年5月15日完成分红。
(3)转让子公司
2023年2月24日,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霍尔果斯吉翔剧坊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1,04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交割。
(4)实际控制人去世
2023年2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逝世,享年65岁。郑永刚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生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离世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后续将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