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3,84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52%;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后,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46,686,054股,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64.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28%。
2024年4月2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炬泰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4年4月19日,宁波炬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质押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23,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宁波炬泰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 | 23,200,000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3.35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47 |
解质时间 | 2024年4月19日 |
持股数量(股) | 173,840,117 |
持股比例(%) | 33.52 |
宁波炬泰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不含本次再质押股份) | 120,686,054 |
宁波炬泰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9.42 |
宁波炬泰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3.27 |
宁波炬泰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不含本次再质押股份) | 120,686,054 |
宁波炬泰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3.08 |
宁波炬泰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3.27 |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宁波炬泰于2024年4月19日将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本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宁波炬泰 | 是 | 26,000,000 | 否 | 否 | 2024年4月19日 | 2025年4月19日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14.96 | 5.01 | 股权类投资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宁波炬泰 | 173,840,117 | 33.52% | 120,686,054 | 146,686,054 | 84.38% | 28.28% | 0 | 0 | 0 | 0 |
上海钢石 | 53,516,410 | 10.3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27,356,527 | 43.84% | 120,686,054 | 146,686,054 | 64.52% | 28.28% | 0 | 0 | 0 | 0 |
2、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44%,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宁波炬泰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宁波炬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3、宁波炬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对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