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暨进展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03.0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26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997.667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36元/股~8.0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733.14万股-1,099.71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03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26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36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9,976,675.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